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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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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短篇小说】一个神经兮兮的女人


一个神经兮兮的女人
                    一

林夕只做着相同的梦,梦的背景是在一遍茫茫草原上,那草原的青草连绵不绝,染成一片浓重的绿色延伸至遥远的天边,象大海与天空相接成的一条直线。林夕在这草原上,孤独一人,怀抱万物,吞吐气息。没有牧人与牛羊,没有马匹和飞鸟,没有任何生命,甚至连湛蓝的天空中云彩也定了格。林夕刚开始感到这世间宁静之地,是她向往已久的天堂。她开始跑啊跑,挥着手跑,大声喊叫着跑,她心里有种强烈的欲望,想把这天堂告诉世人,找个人来分享,但天边仍是那个目不能及的天边,草原仍是寂寥无人的草原。她气喘咻咻地停止脚步,心里扑嗵扑嗵地跳个不停,身体转着圈,眼睛闪烁着寻找方向,大汗淋漓。这境象过于真实,却又不可触碰。而这没人知道,这里太寂寞,她开始害怕。于是,她又跑,跑啊跑啊,这回是逃跑,然尔她只是在原地打转,丝毫没前进的迹象,直到她身体彻底支撑不起她再使用得出一丁点力气,这才惊叫着从噩梦中醒来。醒来时,她全身湿淋淋的,头发乱七八糟披散,像个女鬼。

这是个正常的梦不是吗?没有奇形怪状的景象,背景干净,画面平静。不正常的是,林夕只做这个梦。她自己也不明白这个梦重复的意义,如果这只是她某个晚上的一个梦,或许她根本不会担心,梦中片段也随即在脑海中消失。在常人的理解中,日思即所梦,她的同事曾就这样对她说过,林夕,你可能是想男人了?林夕并不赞同那位女同事说她想男人的看法,她刚刚和男朋友分手,完全还没准备迎接新的男人加入她的生活。这本身让她费解,她对生活没有超出自身能力下的奢求,每天循规蹈矩的职工生涯按部就班,单调且乏味。然而,是什么驱驶梦来回重复非此固守?在她的意识之外的境像难道是个预告?如同电影的前一段般。她自己却已习惯,尽量对生活不奢求,因为太多的要求就意味着她要失去什么来交换。这就是她提出结婚的想法后,她男友害怕得逃跑的原因。她一直不喜欢变化,不喜欢失去,失去就意味着悲伤,她害怕失去造就的悲伤。

                  二

星期六这天,她起来得晚了,原因简单,她同以往一样睡觉时做了那个让她久久不能释怀的梦,是梦让她沉陷在其中。梦中境象毫无二致,依旧是辽无边际的空间,其间定型的团团云彩和廷伸无限的绵绵青草。她立于其中,感受不到声音以及视觉上带来的任何细微波动,她依旧跑,用尽力量地跑,挥着手跑,嚷嚷着跑,还是没人答应,内心之感情仿佛电话无人接听,服务台自动应答“机主不在,请稍候再播”其后那一串长长的“嘟嘟”成了她空洞的落寞。林夕她心境如此,她只得停住奔跑的脚步,静等“宁静世界”的躁音。假如,它真的有声音,林夕应当很高兴,它联系到了外部的世界,与之给予那些渴望宁静的人一片天堂,可是杂乱的人们只会拥挤和叫嚷把这世界搅乱,那它怎么还是“宁静的天堂”?林夕百思不解,她想哭,好想哭,渴望与现实为何不是一整体?林夕又开始跑,只有奔跑才无意识,无意识的人才最幸福。

一如从前,她从恶梦中醒来,大汗淋漓。然尔它怎么会是恶梦?干净的画面,宁静的世界,是林夕渴望的地方。

“懒虫起床,懒虫起床,懒虫起床...”猫型闹钟反复聒响,已经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林夕居然沉在梦中对现实世界毫无知觉。她随手揿了闹钟的取消键。懒懒地伸了个腰,这次有些奇怪,醒来后她没在继续思考这梦,她只伸了懒懒的腰,懒懒的腰而已,毫无症结可言,没有一点潜在意识,无法回想,一片空白,像会卡带的光碟,像银幕上的苍茫。

林夕慢慢穿上木拖鞋,慢慢地,一点都不快,再在冰箱里拿了一瓶牛奶和一个面包吃起来。她饶有兴趣地看着牛奶和面包,似乎她从来没见过面包和牛奶,她想,牛奶为什么是白色?面包为什么是黄色?“这个问题很无聊哦,”她自言自语。面包和牛奶是主谋,肯定是它们让她问这个问题,它们想得到答案于是让林夕去问的。颜色关于自己有又什么大碍?一定是它们,既然如此,吃掉它们,她狠狠地咬着用力地吸着,它们坏死了!嗯,坏死了!

吃罢喝毕,接下来做什么呢?应该先洗脸漱口的,林夕又去水池边洗脸漱口,刚拿起牙膏往牙刷上挤,林夕脑子里终于闪出了一点意识,她现在应该在帮人做事的,所以她迟到了,闹钟都响了一个多小时了呢,这下林夕急了,她简单地洗漱了下,急急穿了身便服,收拾些必要的东西装进挎包,便出了门。

                  三

林夕站在湘南大道的右边,黄色的皮包挎在左肩,神色略显焦急。不远处便是她双休日闲来无事自愿帮忙的一家混饨店——那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开的。她在里面做一些打扫清洁和端碗送茶水活计。林夕提了提滑落肩下的挎带往肩上靠,让开挡住她去路的拖拉机,车子喷着黑色的气体从她面前哐哐地行过,掀起一片沙尘。拖拉机刚一过她便捂住鼻子径直往对面冲去。

这家混饨店位于桐城市最偏南的开发区,距林夕住的地方不算远,她只须穿过排满梧桐树的街道就一眼望得见这家店。这店店面不大,几张老式的方桌,和围着方桌的几条长凳,外加一边熏得油乎乎的厨房,镂刻着“香香混饨”四个字的牌匾,同样被一层油烟遮去了颜色,黯淡无光,靠左边一个用木板搭起的梯子,通往楼上的隔间。林夕从未上去过。她只知道那是男人住宿的地方。此刻店里挤满了客人,吵吵攘攘地呼喊着男人快点上混饨。男人忙得晕头转向,但手脚麻利地端碗、收碗、收钱,找零,额头上自然而然沁着大滴的汗珠。他忙中抽闲瞥见林夕远远地从对面的街道过来,便伸直了身体,舒了口长气。

林夕把挎包往油乎乎木板上一放,就开始忙碌了起来。一句话也没多说,这一却早就是定了格的。林夕早就习惯,不须要谁去吩咐,一却都有条不紊地开始工作了。男人用袖口擦了擦脸颊的汗,展开了久违的笑。自从林夕主动帮助他的店面开始,男人没有一天不放开心胸的笑。可今天林夕迟到了,男人慌了神,不是怕自己忙不过来,在林夕还没有帮他的时候,这个店就他一个人,他既是老板也是伙计,他照样能忙下来。他只是心里莫名的害怕,仿佛即将要失去他生命里一个重要的东西似的。他一直忐忑不安地忙忙碌碌。有那么一小段时间,他恨不能去找林夕。奈何抽不出身,店里的生意一直很红火。直到林夕的出现,他心里的一颗石头才落了地,踏实了起来。

男人一边给顾客端混饨却不时斜眼瞟着林夕,看着她穿梭在客人的桌椅之间,心里升起一股前所未有幸福感。这种幸福是男人最近才有的,他一直把这种幸福感当成是为他儿子,因为他想把林夕介绍给他儿子。他儿子正就读于西南理科大学,是大四的学生,风华正茂。正好配得上林夕的年青美貌。他已经把这件事打电话告诉了他,他却满不在乎。对于一个窝在父亲混馄店打工的女子,能好到那里去?他想都没想一口回绝,说是外面有了女人。这个满怀父爱的男人当场就在电话机旁边跳了起来,说他要是敢在外面带个野女人回来,那他就当没这个父亲。大学生根本不在乎,当即挂断了电话。男人楞在原地半天说不出话。那个寒假大学生也没有回家。

即使如此,男人依旧把林夕当成自己的亲人,他甚至觉得林夕象是上天赐给他的一个礼物,为他解忧为他不再孤独,而林夕在他的眼里更象是一个弱不禁风的布娃娃,要他用心去呵护。他也这样做了——至少他用心去关心了。

整个上午男人与林夕一直没说上一句话,他们都埋着头默默地做着事。

日上屋头,他们才闲了下来。一却都收拾妥当,碗筷摆放得整整齐齐,桌椅擦得干干净净。林夕与男人相视一笑,又迅速地扭过头做一些无关紧要的事。过了一会,男人给林夕端了一碗混馄,又给自己端了一碗。坐下身来,用心地吃着。

“小林,”男人边呼哧呼哧地吃着混馄说,他一直这么称呼林夕。

“嗯。什么?”林夕抬起头看着男人那头凌乱的头发答道。

“知道我要给你说什么吗?”男人放下手中的勺子,直视林夕的目光。

“不知道。”林夕嘴里衔着勺子,连连摇晃着脑袋,心里开始发慌,她其实知道男人将要说的与她有关。虽然她并不排斥男人的儿子,因为在那张风度翩翩照片上看来,他的儿子的确称得上是个年青有为的小伙子,但她总觉得他的儿子缺少些什么?这种感觉她说不清楚,反正她对男人的儿子没有好感。人们不都说,女人有她灵敏的第六感吗?林夕勺了一口还冒着白气的混馄放在嘴里,故意问:“那你要说什么呢?”说完她到有点自然了,她明白,不管男人如何劝说,她还是会按照自己的意愿始终如一地拒绝。这是女人的直觉和韧性。

“呵呵,”男人略微尴尬地笑起来。“我就直说了吧,我的儿子即将毕业回家,明天我去火车站接他。”

“你的意思是说,明天我放假?”林夕聪明地打断男人的话。

男人站直了,又欠了欠他高大魁梧的身体。“小林,你知道的,我不是说这个,”他见林夕埋头吃混饨没有响应只好另找话答:“当然了,明天是不营业,你明天可以不用来。”

“那么,”林夕用嘴咬了咬手指说出来的声音飘飘乎乎,她实在觉得男人一昧想搓合她与自己儿子的关系有些无聊,但她又不便指出这种状态“你将要说的又关我什么事呢?”

男人更尴尬了,脸蹭地红了起来。他感觉到林夕已有些不满,以前他也向林夕说起这事时,原以为儿子肖良会听从自己的意愿和林夕交往,所以他先前就就毫无顾虑地把自己的心愿告诉了林夕,那时,林夕持着暧昧的态度,既没有答应,也没说拒绝。她只顾埋头擦她的桌子。男人生气地想,怪只怪那不争气的儿子蛮横地否决了自己的主张,没有一点商量的余地。那他还能向林夕保证什么呢?现在他是想旧事从提,奈何连一个开始话题都无从谈起,如果他想为自己的儿子辩解,万一他再拒绝,那林夕如何下台?毕竟林夕是女生。男人嚅了嚅了喉头,答不上话,脸上写满了无奈,他只好转身收拾碗筷,放在水槽里,拧开水笼头,认真洗起碗来。

沉默。

当然,林夕对于男人所知的不多,她只知道他是个为儿子前程拼命地劳累赚钱的好父亲。他那粗糙的双手苍苍的白发就是因过度操劳未老先成的,这个不过四十几的男人远比他实际年龄要苍老的多。当然,林夕还知道他是个重情重义的好丈夫。林夕不止一次听到男人在她面前提起他的女人,他说他的女人是个好女人,对他来说要不是没她那么他一生毁了他的余生也将会在铁窗中渡过。以前他还年轻的时候,多么放荡不羁,他是个不愿被束缚的冲动少年,经常和人打架,惹事生非,搞得一家人整天为他提心吊胆。有一次,为了追赌债,他竟硬拿着水果刀追了那小子三里路把他拇指砍下来抵债。事后他被刑事拘留,只因为他还未满18岁,批评教育了一通后,被他父亲用钱保了出来。但那次他的父亲把他狠揍了一顿,,他居然没还手,他说,他一点都不再意他父亲,他父亲是个瘸子,他只消一只手就能把他打翻在地,但他没有出手,或许是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事实证明并非如此,他说,他只是可怜父亲,可怜他被人抛弃没人照顾,他的母亲瞧不起他的父亲,瞧不起他的窝囊,瞧不起他的处处让人面面畏缩,更瞧不起他父亲残废后靠一个女人养活,所以在他还小的时候他的母亲就跟一个有钱的男人跑了。在他的记忆里,他完全忘记她母亲模样,他早已不记得母亲。他甚至觉得他天生就只有父亲没有母亲。那次他默默地一动不动地让父亲在他身上发泄他积郁的怨气。他说,他没哭。身上血迹斑斑他都咬牙忍了,一直没哭。后来他安静了一阵,没有和他那帮狐朋狗友再打架闹事了。他的父亲那时给他介绍了一个女孩,男人说,那个女孩也就是他现在的妻子。说来好笑,男人终于在这个沉闷地话题前抹起一丝笑意。他接着给双手托腮专心听他讲他陈年旧事惟一的听众说,那个女孩他们以前就认识,并且还发生过冲突。不过那时年龄更小。他说,他和几个男生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把她弄翻在草地上,在她身上撒尿,是他带的头,男人说,后来她带着家里人找上了门找他算帐来了,男人每每讲到这里都会忍不住哑然失笑,林夕凝眸问,那后来呢?后来呀?说实话,我真的忘了。男人还止不住在笑。林夕觉得恐怕也只有这件事才能让男人放开心胸地笑。林夕等了片刻,等男人笑完了,男人才接着讲。他说,他和她很快就结了婚,快得让人难以置信,婚后的生活刚开始很平静,女人在家操持家务,他在外买些水果之类赚钱支持家里的日常开销。可好景不长,不知为何,他旧态复萌,又整天不在家,和人赌博欠了一大屁股债,和人喝酒结了一大帮仇。偶尔回到家,还对女人拳脚相加,他整整又成了一个混混。可女人面对这一却时,保持着异于常人的冷静,她只对他好言相劝,从不加以干涉他的生活。但他不听,他固执、脾气暴躁。就是生他们的儿子时,他也不在家,他正和一群赌徒日夜奋战,最后他也被人砍断两根手指。等他明白后,为时已晚,女人早已累垮永远离开了人世。

男人叹息道,要是我当时好好对待她,也不至于成这样。最后他以一个马失前蹄的过来人总结性地说,一生遇到一个对自己好的也就心满意足了。

林夕表示赞同。她站起来,指着那张挂在屋中央的照片问,“她就是你的亡妻吧?”

男人点头,又用手背揩了揩眼睑不慎溢的泪。那是一张旧照片,照片被擦得纤尘不染,上面的女人很年轻,却愁眉深锁,多虑忧思,眼角几丝纹痕,说明她生活得很压抑。男人走过去从墙上取下装帧得很精致的相框递给林夕。林夕双手捧起俯视着这个已亡故的女人,她忽然觉得自己就是她,那眼神的忧郁,对着镜头虚假的笑,与之生活的种种不顺心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感觉如此的真实,林夕觉得自己与这个女人交融在一起了,变成了男人的妻子,他们一起相亲相爱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林夕完全沉溺于这美好的无尽的遐想中。。

男人背对着林夕,对着灿烂的阳光感叹着,他怀带一丝忧伤的感情说,我现在是多么怀念她!把林夕的胡思乱想打断,把一个正值青春期的女性的美好幻想活生生撕毁。他并没有意识到这点,而随手拿起桌上的一次性饮料杯喝了口冷开水继续说,周星驰在《大话西游》里说:曾经有一份爱放在我面前我没好好珍惜,等到失去以后才后悔,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只对她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要在爱的后面加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而我,我只想说,只要给我一天,我就会用后半生的感情来偿还。男人话里无限的悔恨及柔情触动着林夕心中奇异的难受和的莫名的感动。她丢下相框,什么也没说,拿着包就离开了。

                  四

林夕回到自己租赁的那间小屋时已是傍晚时分,她整个人在下午的霞光中穿梭,穿梭于整个城市的大街小巷,不知疲倦,象幽灵一般,没有了重力。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每当男人说他还爱着他的妻子时,她心里就会产生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就象是她抓住的是一根充满尖刺的荆条,在奋起前进时,却被拉伤得满身是血,她疼痛,却又靠着这惟一的希望看到希望,眼无泪心淅沥。

她回到出租屋把挎包一扔就趴在了床,整个下午让她疲惫不堪,倒在床上思绪便停止,沉睡了去。

林夕的这座房子是旧房子,它位于这座繁华城市还未开发的某个旮旯,毫不起眼,全是用砖瓦和木材筑成的古建筑,林夕的厨房、卧房、浴厕全在这个逼仄的空间。当初她决定租赁这个破烂的旧房子时,下了很大的决心,第一,她的公司离这里很远,起码也有一个小时的车程,她在那所公司里当职员,薪水不高;第二,那段路偏僻,经常发生抢劫等事,她夜晚孤孤单单一个人走在那条还算开阔的马路上时,不禁心惊肉跳,稍有风吹草动,她都害怕地直哆嗦,也只好拔腿开跑。她之所以看中了那所破烂不堪的房子,是她觉得那才是她理想的园地,那是个四合院,院子是里住的全是一些上了年纪老人,四合院中间那棵黄果树据说上了千年,她时常捧着一本书坐在古树下,安静地徜徉在文字的世界。那里还有一口古井,井口大大敞开,水面时常飘着几片落叶,水清澈见底温凉甘甜,渴了的时候,用手捧一掬,那比农夫山泉要正宗的多。另外她的房东是三口之家——一对很年青的夫妇和他们的女儿,生活得和谐美满。她们的热情也正是林夕租赁这间破烂的木屋的主要原因,她在他们一家人的氛围中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亲情。她从孤儿园出来,从来没有感受到如此热情的呵护,为此她倍受感动。

对于林夕去帮助男人打理混馄店的事,房东一家人也是持反对意见。这房东一家人早就把林夕的亲人了,所以林夕有事总是找他们商量一起解决。但林夕在这事上固执已见,她的想法是,反正周六周日无事可干,让她闲下来她会很不耐烦。于是乎她就这样坚持了一年多。

                  五

林夕从梦中醒来是被房东家那个小女孩叫醒的。

“姐姐,姐姐,吃饭喽,”小女孩站在床边对林夕喊。

林夕从床上身翻起来,揉了一下眼晴,“花花,这会儿几点啦?”,她环望着自己的屋子,由于刚开启了眼晴,看见的东西也很模糊。

花花走过去,走到时钟面前,她指着钟说,“晚上8点多了,妈妈他们也没回来多久,她让我来叫你吃饭的。

“哦,我知道了,你先下去吃吧,我马上就下来。”

小女孩咚咚地跑下楼道。林夕则转身去推开窗户,然后去洗了个脸,外面皓月当空,闪烁的星星缓缓地移动着。林夕潜意识里突然诞生出一个想法,说出来或许自己都不相信,但是她心里默许着。于是乎,她穿好一件衣服,再慢慢画了妆,化好后,她在镜子面前走了几步,差不多了,她满意地咧开嘴笑了,镜中的林夕完全变得不一样了,她搔头想了想,黑夜之中,确实难分真伪。

走过房东一家的门廊,林夕踅身进了他们的屋子,一家子正围着个餐桌,边吃饭,边看面前那台破旧的黑白电视,电视正播着新闻,说是有一年轻女子站在三十几层的高楼上跳下自杀,事故的调查结果是为情自杀,只因为她爱上了一个有妇之夫。最后主持人总结陈词,说,现代的人,真是有病,破坏了一美好的家庭,最后自己也身死人亡,何必呢?

房东老婆第一眼看到林夕,她热情地招呼着林夕快进来吃饭。她是个很年青的女子,不过由于过多的劳作,使她的皮肤满是皱裥,褪去生嫩的肤色,年轻里透出了丝丝苍老的迹痕。林夕露出满足的笑容,说,“不了,大姐,我要出去一下,我还有些事情要做。”

“这么晚了,小夕,你还什么事情啊?快吃了饭再说!”房东带着略微强硬的口气。

林夕看了看挂在墙壁上的时钟,时间还早,略微迟疑,还是加入到房东一家内。

“你看那丫头傻成啥样了,为了一个有老婆的男人,还要死要活的,唉,也不知道她怎么想的。”房东感叹地说。

“不错,奇怪的现代人。”房东老婆也附合着。

林夕边扒着饭边轻声地笑着,这话说得她们自己好象来自几百年前的封建社会。

                六

林夕出了房东的门,撒腿往那里赶去。她有些心急,她想,要是如果事情真的发生了,他还会不承认吗?他是个有责任心的男人,林夕想,她真的爱上他了。

这是有征兆的,林夕否认不了,她好久没有那种时时牵盼一个人的欲望。正是一个混饨店的老男人激起了她尘封的心灵之窗,渴望被呵护以及被拥有的急迫感像是一股海潮下的暗流,猛烈冲击她的心扉。

林夕急急地赶着路,穿过熟悉的街道,风景却与往日不同。她知道感同深受,纵尔世界一层不变,心里一旦开始变化,与往昔比起来,它也丰富多彩了许多。月亮不再是月亮,是她内心寄托一种希望的诉说对象,街头的宁静不再可怕,是她内心与之渴望相契合,她须要平静来安抚她波澜微微的心情,一却充满希望,只因为有了期盼,而她正在努力使之实现。

她来到店面前,站了几秒钟,用手掌压住肚子深吸一口气,望了片刻黑夜中房子仅有隐隐模糊线条的轮廓,便迫不及待地掏出钥匙打开了门。她进了屋子没拉灯,而是把门反锁了,再蹑手蹑脚地在向通往阁楼的楼梯走去,然后慢慢闪进了屋内。

她拿来门旁的蜡烛,再拾起旁边的火柴点燃它,房间里瞬间亮了起来。不过摇晃的影子时而暗淡时而明亮。她环顾了一下房间,里面虽然有些破旧,但是纤尘不染,衣服叠得整整齐齐,桌椅摆得规规矩矩。这是男人勤劳的风格,一却都出自于他那细心的手之下。最后,林夕的目光落在对面男人的睡容上。男人并没有受到被林夕到来的打扰,他平躺在床上睡得很香,十足的婴儿状,酣沉,香甜。林夕站在原地假装咳嗽了一声,男人依旧没有反应。她突然意识到,这一却都是出自于自愿,如果让男人事先知道,那么她要想的事情便不会到来。于是她赶紧屏住呼吸,轻轻挪动步伐,走到男人的床边。

她生怕再弄出一点声音和动静来,于是她仔细扫视了一遍男人安静的睡容,立即把蜡烛吹灭。

她的心在跳,由刚刚的激情满满变得神思恐慌。把蜡烛轻轻放在桌子上后,林夕知道她下面应该做什么。她开始抚摸着男人的脸颊,黑夜里,仅有月光从窗口射进来的暗光把这大胆的一幕见证了。男人被林夕抚摸得弄醒了。林夕立即用嘴堵着男人的嘴,不让他发出声音。男人伸手想拉旁边灯绳,却触摸到林夕那光滑的皮肤。他恍如梦里,恍如青春再显,恍如遇到阵阵恬静的海涛,心潮却又此起彼伏。林夕早已经褪去了身上所有的衣物,她也已经全身心投入了,她把男人压着,用一个年轻女人强大的魅力也把男人吸收了进去。

“你回来啦,你记得我真的好怀念你!”

“我是回来了,你会好好待我吗?”

“会的,会的,我很想你!很想,很想。”他紧紧的搂着她,紧得让林夕喘不过气来。

“我也是!”

林夕知道他把她当成了谁,可是她早已心甘情愿做那个女人,在那一刻,她已经把自己当成了男人的前妻。她一直暗暗觉得男人的前妻是幸福的,而她正在寻找这样的幸福。无论她怎么去抵抗过去的伤痛,这一刻,她全身心地享受着这样的幸福。她对自己这样低喃,我无怨无悔。

                        7

林夕第二天没有和男人一起去接“他们的孩子,”这是个非常尴尬场面。

而并非去接“他们的孩子”才是最让他们尴尬的。男人惊腭与悔倦的神情着实让林夕意料未到。翌日清晨是最为令人惊异一幕。男人躲在椅子后面,呜呜地抽泣着。林夕被这哽咽的声音吵醒了。她那一晚睡得好香,她好久没睡那么香了,更让她开心的是那个晚上她没有做个让她难以释怀的梦了。然后在她睡来的潜意识里就预知了这一却,男人此时会是什么样心情呢?林夕坐在床上看男人,她只看到男人露在外面的那双脚,此时她觉得自己真的很自私,她怎么能为了找幸福而伤害别人的美好呢?。但是,有另一个声音告诉她,这是爱啊?明明的,这是爱,无法质疑的爱。

林夕终于还是下了床,她摸着柔软的衾枕,再一件一件慢慢穿好衣服。此时太阳已经从窗户内射了进来,在屋的对壁投射着像一块画布大小的光亮。林夕穿好衣服在床沿上坐了下来。她不敢去看男人,但他听得到男人的哭声。说来奇怪,此时她心情并不复杂忧郁,似乎在这之前所有的臆想的病根就在于她主动投怀送抱这件事上。她终于送出了自己,证明了潜隐于内心悸动的情愫。如果不是听到男人那小声的哭泣,林夕或许会笑出来。林夕说,我爱自己,正因为如此,我才选择不顾一却。但是,我伤害了一个男人,她想,在那个老男人的心中,有一个女子已经占满整个空间。

林夕坐了几分钟,起身走了过去。

男人坐在墙角,双手抱着头。林夕蹲下来,掰开男人的双手,用自己的手臂把男人的头揽进自己的怀里,埋于女人孕于伟大的胸间,那里充满的柔情,以及拥有对创伤平抚的精神力量。

该谁先说“对不起”呢?

都缄默不言。

直到林夕走时,男人也没开口说一句话,惟有林夕说了一句,“对不起。但是我爱上你了。”然后走出了小屋内。

                      8

好几周林夕也没再去那个混饨店了,但是林夕是高兴的。她逢着朋友就说,过不了多久她就要嫁人了。一问,新朗是谁。答曰: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众人吃了惊。纷纷断定林夕傍了一个大款。林夕连连解释说,他没有钱,他只是一个开混饨店的。没有人相信,于是就有人私下打探。结果当然和林夕描述的事实一样。那个男人的确够老,从表面上都不只四十岁。看起来也不像有钱人的样子。回来质问林夕是不是发疯,林夕说,因为自己喜欢,她也不知道疯没疯。同事们理所当然认为林夕不可思议且固执地认定林夕一定是疯掉了。但是疯没疯,自己心理最清楚,别人的世界观与人生观终归与自己的不一样。林夕喜欢那个男人,她爱上那个男人,就正如一见钟情那般令人不可思议的让人称赞。林夕整天轻飘飘的,下次再去混馄店时候,她要向男人挑明她想结婚的意图。她坐在办公室有椅子上傻傻地想着。

                      9

几周后的周六清晨林夕打扮得十分漂亮,她特地在前一个晚上去专卖店买了个条裙子,那是一条时髦的低胸裙,领口开得很低,林夕穿上它,感觉像是为她贴身定做的,那种修长与丰腴的身段一下子凸现了出来。她涂了一层淡淡的妆,遮掩一些细微的瑕疵。

林夕站在远处望着那店。看见男人仍然是忙忙碌身影,她心里有升起一些淡淡的却又近乎狂热的情愫,她挪动着步伐,却又手足无措举步维艰,仿佛一个少女的初次约会似的。她的脸泛起红潮,眼睛又死死盯住那个男人的身影不放开。男人没有看见她,他仍然氤氲在锅炉旁混饨水气中,不时用手背擦拭着额头的汗水。

林夕一步一步像伏尔加河上的纤夫一样低下头走过去。她内心暗暗想让男人和她打招呼,这是女人本能的矜持与羞涩。她以漠不相识的态度走进店内,坐在一张方桌旁边,用手由胸口抚到肚脐,上下来回几次,以此抑止住她内心的欢喜与微微的不安。

“我要一碗混饨。”林夕为看见男人那种惊异表情,而找了个借口。这与她事先设想的有一点出入。原本她打算一进来又来帮男人的忙,可是真的与往日不同了。

“哦,马上就好,你等着。”男人拿起旁边包好的馄饨,放进锅里,然后做着他惟一的一道菜肴。林夕从来没看见过他做过其它的,他就那么忠爱与专一吗?一个人的品行,恰恰说明了一个人的内心想法。林夕想,她十分想拥有这份专情,尔又无论事实怎样,她都觉得非常幸福。她知道他是一个负责任的男人。

几分钟就好了,一碗香气四溢的馄饨端到了林夕的桌面前。他们双方却不敢看对方的眼睛。男人匆忙挪动头颅,又去做他的混饨,林夕刚拿出勺子开始吃起馄饨来。

时间流荏,客流渐渐少了,又只有林夕和男人了。是林夕先开的口,因为她今天来这里的目地是要要求允许他让她爱他,如果可以,她想和他在一起生活。

“我没来帮忙的这几周忙吗?”林夕站起身说着。从一开始她的整个脸都不曾退去红晕。

“还好,呵呵,一个人习惯了,再忙都应付得来的。”男人收拾着桌了客人吃的碗筷,一直背对着林夕。

林夕也帮他做着,“还想让我来帮你吗?”

“不了,你也有工作要忙的。”

“可是我想来帮你的忙啊。”

男人盯着林夕,沉默着不说话,他咽了咽口水,有一种令人窒息的感觉。

“你想不承认我吗?”林夕用一种双层含义的意图说道。她走到男人的面前,用眼晴盯住男人。男人连忙躲闪,转身慌忙地在水槽洗碗。

过了一会,终觉无趣,“啊,我的儿子回来了。”男人像是找到什么合理的理由似的,整理干净后,他对林夕说。脸上尽力装得若无其事。“我想,你们应该见见面。

“哦,人在那儿?”林夕也深知不能继续谈论她的真实想法,一时也不自禁地接上的话头。

“去姑姑家了,今天下午就回来,小林,等下在这儿吃饭吧,我介绍你们认识。”

林夕嘴上说好,心里却在盘算着怎么把她想结婚的想法说出来。

                      10

男人下午去买了菜,准备为第二天的混饨做好准备。顺便也买了一只鸡,一只鸭,半斤牛肉。林夕就和往常一样在店里和面粉。

林夕心里本来已经想好,只要等男人一回来,他就把她的想法告诉他。可是,在男人回来之前,他的儿子却先回来了。

“你就是我爸爸说起的那个林夕吧?没想到真的很漂亮呢。”男子走进来直截了当地问着林夕。他穿着一件很随和的无领毛衣,一头蓬散却有型的头发,多少精神爽朗。

“是吗?林夕从椅子上站起来。

“嗯,对,你的确很漂亮。恕我直言,我当初还真是有眼不识金玉呢。你不会怪我肤浅吧?”男子悠悠地坐在林夕对面的椅子上,从衣兜掏出一盒香烟,十分精巧,然后随手抽出一支点燃。

林夕在男子身上嗅到一股现代气息。语气相比他父亲而言,要直接和时兴得多。

“不会,女生都喜欢别人称赞她的美貌的。”林夕的心也逐渐平静下来,她久不打开的话匣仿佛随着曲子跳舞一样也自然流溢。

“这么说你也一样喽?”

“我与别的女人没什么差别,都存有虚荣心。”

男子深吸了一烟,没有答话。林夕始终觉得,这个年轻人有一股孤立的自负。他在这上面微微看到前男友的影子。

“你有准备工作吗?毕业了,没想到找个工作做做。?”

“暂时还没这个打算,过一阵子再说吧。”

“哦——”

这时男人已经回来了。他搬着摩托车车上的一大袋东西。男子坐在椅子上视而不见,缓缓闭上眼吸眼。林夕心底暗想,他怎么没想过去帮把手呢?男人使尽力气把东西搬了进来。林夕去帮忙抬了一下。

“谢谢啊,小林。”

“甭客气。”

林夕望了男子一眼,他仍然闭着眼享受着他的烟。

                    11

直到吃饭那时,林夕依然没把她想说的话说出口。虽然她和男人一道做菜,有着充裕的时间,但是她突然说不出口,仿佛喉头梗咽着什么,令她无法启齿。她还非常尴尬地发现,男人的潜意识还在希望她嫁给她儿子。只因为饭桌上那一句,“小林,我儿子虽然算不上很有相貌和人才,但是我相信他是一个值得依靠男人。”这让林夕又尴尬又恼怒。但是她还是强忍着没有反驳男人。她只是盯着男人的眼睛看,意识要表达出去的是,“你把我当成什么人?”男人连忙垂下头躲闪林夕逼问的眼神。对林夕来说那顿饭也吃得索然无味。

大概聊了一些闲话,林夕起身告辞,在有他儿子的情况下,林夕全身不自在。

“我走了,你还让我来帮你忙吗?”

男人微略清了清嗓子,一边背对着林夕抹桌子,“全凭你愿意吧。”

“那好吧,”林夕说,她看了看她今天的盛装打拌,却在干粗活时弄了些污渍,心里叹一气。

林夕走出了门槛,男子走过来说,“我送你回家吧。”

“不用了,离这儿不也不是很远。”

“没事,反正我现在也是闲着,让我当一回护花使者吧。”

林夕走了两步,却猛增回过身来走到男人的身边,凑在他的耳边低声说,“你能娶我吗,我已是你的女人!”

男人直楞楞看着林夕,他似乎觉得这太不可思议了。但林夕再没说什么,转身就离开了。当然,那个男子跟着她一起,他送她回家。

路上,男子问,“你和爸爸说了什么?”

“没什么。”

就这样男子一路问到林夕的家门口,林夕说,“我到了,谢谢你送我。”

“没事,我反正也是闲着无事嘛。对了,不让我进去坐坐。”

林夕站在门口看着男人的儿子,“我很困,想睡一会儿。”

“我只想进去喝口水,对了,我很想对你说,‘你很漂亮’”

林夕已经不习惯听这些现代式的轻易就说出的甜言蜜语了,她此刻很反感男人的儿子。没有对他再说什么,就进屋关了门。

屋子外“喂喂”地叫着。林夕已经躺在了床上。不久她就进入了梦里。

那一天她又做了那个令她难以释怀的梦了。


                  12

林夕有好些日子没去男人的店了。大约一个月后,她想起去看了看。站在屋子面前的她让她吃了一惊,这个屋子已经倒塌,颓败的场面。

她问了问不远处的一家人,“大叔,这家店怎么啦?”

听着是一个大约七旬的的老人,“你是说那家店啊 ,早在三个星期左右,那间店的老板就搬走啦。这算他运气好,过了几天那房子就倒塌了。要不搬说不准还会出人命呢。”

“哦,你是说搬走了。”

“怎么啦,姑娘?”

“林夕望着那一堆她曾经熟悉的屋子,心里不知道如何表达才好。或许,这样也好。她喃喃地说。


这篇写了差不多一年多,一直不知道该给林夕一个什么样的结局。但是不给她一个结局我心底有时候想起来多少会不安。于是按照原来的想法就这样写了出来。说实话,还真有点操之过急。结局多少显得太快。无论如何,我喜欢“林夕”的潜在意识。或许自己正是那样疯颠的人吧。无论谁教过我爱情与现实。我自己总是那么固执地认为,有了一个不现实的追求,总好比一个没有追求好。而短篇小说差不多也不会写了。不知为何,心里是酸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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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 主] Posted:2008-06-29 06:29|
葵倾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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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结局...突然感觉仿佛在看一出话剧...没有谢幕..

但音乐停了...动作静止了..一切突然戛然而止...

蛮喜欢林夕这样的性格的...好象可以一切都不在乎...

但一旦知道自己所想的...她会去做...哪怕并不能走到最后。.

她还是会不犹豫...其实生活中这样也不错...就象休止说的...

有了一个不现实的追求总比一个都没有的好..




[1 楼] Posted:2008-06-29 13:39|
wyd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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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写得好!

[2 楼] Posted:2008-06-30 21:41|
同歸於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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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静止叻的感觉 这样的人物 看着不错

很喜欢这句话

有了一个不现实的追求,总好比一个没有追求好。


最 後 啲 最 後 ,讓 莪 們 同 歸 於 盡.

[3 楼] Posted:2008-06-30 23:19|
休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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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赤:呵呵,差不多这样子,写林夕,我一直想一个平凡女人的心境,都说女生是奇怪的,其实她们的内心世界真的很多彩
1965:谢谢夸奖
于寂:嗯嗯,一直追求着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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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Posted:2008-07-01 23:27|
不知道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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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
有岩井俊2的感觉


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要放弃自己 !!加油!!GO!   GO!
[5 楼] Posted:2008-07-05 17:18|
魂城孤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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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水混泪啊...

休休..么




谦谦君子 温润如玉
[6 楼] Posted:2008-07-10 18:27|
witch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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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局的结局才是最好的结局吧

说实话...看的过程中...我并不看好男人和她在一起...当然..男人的儿子就更不适合了

他们仿佛是3代人

有代沟...不同的想法和不同的生活理念...这样的人,注定是不能在一起的

也许这个结局算是最好的了

可是,疤痕..仍留在心口吧...于男人..于女人..

那不小心的撕裂...疼了谁的伤


燃烧吧。。小宇宙!燃烧吧。。小肥肉!!
[7 楼] Posted:2008-07-10 19:46|
休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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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婆: 呵呵,应该是吧
孤君:O O 54掉~~
不知道:没看过那个人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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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Posted:2008-07-16 13:49|
jann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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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长
还没看完
留着下次看~~~

哥哥^^


【纤纤心结】《缘亭》(连载中)
我会好好的^^
[9 楼] Posted:2008-07-16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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